什么是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有什么特点?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情况。简单来说,就是在法定继承里,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这里的被继承人就是去世留下遗产的人,而先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就是被代位继承人,代替他继承遗产的晚辈直系血亲就是代位继承人。 比如,爷爷去世了,爸爸先于爷爷去世,那么孙子就可以代替爸爸继承爷爷的遗产,孙子就是代位继承人。 接下来,说说代位继承的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立了遗嘱,但遗嘱继承人先去世了,那就不发生遗嘱继承中的代位继承,而是这部分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第二个特点是,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这里强调了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这一范围。 第三个特点是,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这意味着代位继承人可以是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而且,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比如,孙子可以代位继承,重孙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代位继承。 第四个特点是,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也就是说,代位继承人继承的遗产是被代位继承人本来应该继承的那一份,而不是全部遗产。 最后,代位继承只发生在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如果被代位继承人是在被继承人之后死亡的,那就不发生代位继承,而是转继承的问题了。总之,代位继承是法律为了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在特定情况下做出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