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现任强制险是怎么回事?


交通事故现任强制险,通常指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交强险。它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具有强制性,这是它区别于其他商业保险的重要特征。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交强险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在被保险人有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在被保险人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当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理赔时,首先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会对事故进行查勘定损。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证明和资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保险公司会根据这些资料进行审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虽然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了基本的保障,但它的赔偿限额相对有限。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可能无法完全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因此,车主除了投保交强险外,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等其他保险,以增强保障能力。另外,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救助伤者,保护现场,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理赔操作,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获得合理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