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主动投案自首?

我不太清楚主动投案自首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朋友好像遇到点事,可能涉及违法,他有点想主动去说清楚情况,但又不确定这算不算是主动投案自首。我想帮他问问,主动投案自首具体是怎么定义的,有啥条件和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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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案自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主动投案自首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定义和规定,它对案件的处理有着重要影响。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主动投案自首的相关内容。 首先,什么是主动投案。主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未被群众扭送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这里的主动很关键,意味着是犯罪嫌疑人自己内心的意愿驱使他去司法机关交代情况,而不是被强迫或者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去的。例如,张三在犯罪后,心里一直很不安,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决定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这就属于主动投案。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等情况,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其次,关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自首的另一个重要条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所谓主要犯罪事实,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行为的性质认定有决定意义的事实、情节(即定罪事实)以及对量刑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情节(即重大量刑事实)。比如李四因盗窃去投案,他要把自己盗窃的时间、地点、盗窃的物品等详细情况都如实说清楚。如果只是交代了部分犯罪事实,而隐瞒了关键的犯罪情节,就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另外,还有一种特别自首的情况。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也就是说,即使已经在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如果能如实交代司法机关还不知道的其他犯罪行为,也可以被认定为自首。 主动投案自首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是一个可以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它体现了犯罪嫌疑人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和悔悟。同时,法律也通过这样的规定鼓励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伏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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