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分红属于什么所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每年会给我们发劳动分红。我不太清楚这劳动分红在法律上到底算什么所得,是和工资一样算劳动所得,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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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分红是企业在向劳动者支付了工资之后,再将一定比例的利润或超额利润向劳动者进行分配的一种收入形式。从法律层面来说,劳动分红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也就是说,劳动分红是因个人在企业任职或受雇而获得的额外收益,本质上与工资薪金具有相同的性质,都是个人基于提供劳动而从企业获取的报酬。 在实际的税收征管中,劳动分红会和工资薪金合并计税。企业通常会按照相关规定,将劳动分红纳入员工的综合所得,在发放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合理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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