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人了是否需要赔误工费?

我开车不小心撞人了,对方受伤去医院治疗,耽误了工作。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是必须要赔偿对方的误工费呢?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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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撞人事故中,是否需要赔偿误工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通俗来讲,就是因为受伤不能工作,导致少赚的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表明,如果撞人导致对方人身损害,并且对方确实因为该损害而无法正常工作,减少了收入,那么撞人者是需要赔偿误工费的。 要确定是否赔偿误工费,首先要确定对方是否有实际的误工损失。这需要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医院出具的病假条,用以证明其需要休息的时间;工作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说明其因受伤请假导致收入减少的情况,以及工资流水等,以证实收入减少的具体金额。 如果对方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例如,对方每月固定工资是5000元,因为受伤休息了一个月,那么误工费就是5000元。如果对方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但是,如果对方虽然受伤,但并没有实际影响到工作,没有造成收入减少,那么就不需要赔偿误工费。比如,对方受伤较轻,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正常上班,没有请假,也就不存在误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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