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遗嘱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我想立个遗嘱,把自己名下的房子留给儿子,但又怕立的遗嘱没效力。我不太清楚法律对有效遗嘱有啥要求,比如遗嘱形式、内容啥的都有啥规定,想知道什么样的遗嘱才是在法律上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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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一份有效的遗嘱需要满足多方面的条件。首先是遗嘱人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遗嘱人在立遗嘱的时候,头脑要清楚,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比如,患有严重老年痴呆症,已经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其次,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就是说,遗嘱内容是遗嘱人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体现,没有受到他人的欺诈、胁迫。如果有人通过欺骗或者威胁的手段,让遗嘱人立下遗嘱,这样的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再者,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比如,遗嘱人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那部分擅自处分。同时,遗嘱也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份额。 最后,遗嘱还需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民法典》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不同的遗嘱形式有不同的要求。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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