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触犯什么法律?


放高利贷是一种在民间借贷中超出正常利率范围的借贷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出借人收取的利息过高,远超过了合理的水平。 从民事法律层面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放高利贷,超过法定利率上限的利息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人如果不愿意支付超出部分的利息,出借人即使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支持这部分诉求。例如,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那么四倍就是12%,如果约定的年利率超过12%,超出部分就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回。 在刑事法律方面,放高利贷可能涉及一些犯罪行为。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这里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并且,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非法放贷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所以,如果放高利贷达到一定程度,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面临刑事处罚。 此外,如果在放高利贷过程中,存在暴力催收等行为,还可能触犯其他罪名。比如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可能会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总之,放高利贷不仅在民事上可能无法保障过高利息的收取,还可能在刑事上触犯多种罪名,面临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