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转包在法律上会产生一系列的后果。 首先,转包合同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承包人因转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这意味着转包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基于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可能无法实现。 其次,对于转包人而言,面临着行政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同时,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也会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再者,转包还可能导致转包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因转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转包人与接受转包的单位要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单位有权要求转包人或接受转包的单位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另外,对于接受转包的单位,如果其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引发各种安全和质量隐患,不仅可能导致自身遭受损失,还可能要与转包人一起对建设单位承担法律责任。而且,一旦被认定存在转包行为,该单位在市场中的信誉也会受到严重影响,不利于其今后的业务开展。 总之,转包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会带来诸多不利的法律后果,无论是转包人还是接受转包的单位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工程建设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