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最近打算去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担心因为材料不全来回折腾,想知道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都需要带哪些东西,不想白跑一趟,希望能给详细说说。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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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手续所需材料根据离婚方式有所不同。
首先是协议离婚,依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户口簿能证明双方的户籍信息,身份证则是确认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二是本人的结婚证,它是婚姻关系的法定证明。
三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清晰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保障双方权益和后续生活安排。
四是2张2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用于办理离婚相关证件。
而如果是起诉离婚,材料有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这是确定原告身份的依据;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就是结婚证;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款明细等,用以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这对于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时很关键,能确定子女身份和相关抚养安排。
对于涉外协议离婚,除上述常规材料外,还应该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以确认身份和国籍等信息。
总之,在办理离婚手续前,一定要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避免耽误办理进度。
相关概念: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项,如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后形成的书面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起诉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处理相关问题的一种离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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