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既遂,有哪些方法可以减轻处罚?
我有个朋友最近因信用卡诈骗罪既遂被定罪,他说自己一开始没意识到行为的严重性,被抓后马上退还了所有赃款,还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我想知道他这些行为能不能帮他减轻处罚,还有没有其他措施可以让法院从轻判决?另外,他之前没有犯罪记录,属于初犯,这一点会不会有帮助?希望得到专业的法律建议。
闫旭东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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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既遂的量刑依据涉案金额和情节而定,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数额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
对于减轻处罚,首先,你朋友退还赃款和配合调查的行为是重要的酌定从轻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若他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若他在被抓后如实供述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罪行,也属于自首。其次,主动退赔全部赃款,减少被害人损失,体现悔罪态度,法院通常会酌情从轻。初犯身份也是酌定从轻情节之一,说明其主观恶性较小。此外,若他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或提供破案线索,可依据刑法第六十八条从轻或减轻处罚。
建议你朋友继续配合司法机关,提交退赔证明和悔罪书。同时,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律师可梳理所有从轻情节,如初犯、退赃、配合调查等,在法庭上进行有效辩护,争取最轻判决。另外,若能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对减轻处罚会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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