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我在医院看病后感觉治疗效果不好,怀疑遭遇医疗事故,但又不确定。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哪些情况是明确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这样我就能判断自己的情况符不符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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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医疗事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过程中,并非所有患者认为不理想的情况都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首先是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情况。当患者生命垂危时,医生需要在短时间内做出决策并采取行动。由于时间紧迫,可能无法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准备,这种情况下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即使导致了不良后果,也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这是基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它充分考虑了紧急情况下医疗行为的特殊性和紧迫性。 其次,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也不属于医疗事故。每个患者的身体状况都是独特的,有些患者可能存在罕见的病情或者特殊的体质,即使医生按照规范进行治疗,也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比如,某些患者对常规药物产生罕见的过敏反应,这就属于医疗意外。这同样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再者,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也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医学是不断发展的,目前仍然存在许多未知领域和无法解决的难题。有些疾病的发展和转归是难以预测的,医生即使尽了最大的努力,也可能无法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例如一些罕见病,由于医学研究的局限性,医生可能对其治疗方法和预后了解有限。 另外,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也不在医疗事故的范畴。在输血过程中,虽然医疗机构会对血液进行严格的检测和筛查,但由于目前检测技术的局限性,仍然可能存在一些无法检测出来的病原体。如果患者在输血后感染了疾病,而医疗机构在整个输血过程中没有过错,那么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医疗事故。这也是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最后,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以及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同样不属于医疗事故。如果是因为患者或者其家属不配合治疗、隐瞒病情等原因导致诊疗延误,从而产生不良后果,责任不应归咎于医疗机构。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等,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无法对不良后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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