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裁定重整需要通过什么程序?


强制裁定重整是指在重整程序中,当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全部表决组通过,但符合法定条件时,法院可以强制批准该重整计划草案,以实现企业的挽救和债务清理。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强制裁定重整通常需要经过的程序。首先是申请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主体都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其次是法院审查与受理。法院在收到重整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是否适格、债务人是否具备重整原因等。依据《破产法》,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由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和营业事务等工作。接下来是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内容一般包括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债权分类、债权调整方案、债权受偿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等。如果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之后是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需要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会按照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一般债权分类包括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最后是强制裁定阶段。如果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在整个强制裁定重整程序中,各参与方都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以保障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实现企业重整的目的,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