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不能当作遗产来继承呢?


在我国,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并非所有财产都能当作遗产来继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财产类型。 首先是与被继承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人身权利。像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这些权利是专属于被继承人的,随着其死亡而消灭,不能像普通财产一样由继承人继承。例如,一位知名作家去世后,他的名誉权受到法律保护,但继承人不能继承他的名誉权本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二条规定,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其次是被继承人的政治权利。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等。这些权利是公民基于特定政治身份享有的,与被继承人的人身紧密相连,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比如,被继承人拥有的选举权,在其去世后,该权利自然终止,不会由继承人继承。 还有被继承人专有的财产使用权。比如公有房屋的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这些权利是基于特定的身份或法律规定而享有的,具有专属性。以公有房屋使用权为例,它是被继承人基于与公有房屋产权单位的租赁关系而取得的,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该租赁关系通常会终止,继承人不能直接继承该使用权。不过,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能会有续租等处理方式。 另外,有些不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也不能继承。比如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部分,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部分。在分割遗产时,需要先将这些他人的财产区分出来,剩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例如,一套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其中一半的产权属于在世的配偶,只有另一半才可能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分配。 最后,被继承人非法取得的财产也不能作为遗产。因为法律只保护合法的财产权益,非法财产不受法律保护。比如通过盗窃、抢劫等犯罪手段获得的财物,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总之,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时,要准确区分哪些财产可以继承,哪些不能继承,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