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哪些财产不能继承?


在我国,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将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制度。然而,并非所有财产都能被继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法律规定不能继承的财产类型。 首先是与被继承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公民基于人身关系所享有的权利,它与公民的人身紧密相连,具有不可转让性。例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这些权利随着公民的死亡而消灭,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二条规定,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其次是国有资源使用权。像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等国有资源使用权,是由特定人依一定程序取得的,其目的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国家资源。这些权利具有专属性,只能由特定的权利人行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再者是承包经营权。这里需要分情况来看。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在承包期内,当部分家庭成员死亡时,由于承包户仍然存在,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经营,而不是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对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另外,宅基地使用权也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当村民死亡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根据“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在继承房屋的同时,实际上也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这并非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直接继承。 最后,被继承人死亡后所产生的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等。这些费用是国家或单位给予死者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家属解决生活困难,具有特定的给付对象,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被继承。 总之,了解哪些财产不能继承,对于准确处理遗产继承问题至关重要。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复杂的继承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