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票不退款侵犯了消费者什么权益?
我买了景区门票,临时有事去不了,找景区退款,景区说门票概不退款。我想知道这种门票不退款的规定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什么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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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票不退款这种情况,可能侵犯了消费者的多项权益。首先是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景区门票不退款的规定,使得消费者在因不可预见等合理原因无法使用门票时,不能获得相应的退款,这显然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消费者没有得到公平的交易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其次,可能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包括自主决定是否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当消费者因客观原因无法使用门票时,应该有选择退款的权利,而景区一概不退款的规定限制了消费者的这一自主选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再者,这种不退款规定还可能构成格式条款的不合理使用。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景区门票不退款条款通常是预先拟定且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的,若该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所以,如果门票不退款条款存在上述不合理情形,消费者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并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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