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外经营是否能构成犯罪?


账外经营是指企业或者个人在正常的会计账簿之外,另行设立一套账簿进行经营活动记录,以达到隐瞒收入、逃避税收等目的的行为。 从法律层面来看,账外经营有可能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涉及账外经营可能触犯的罪名主要有逃税罪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首先说逃税罪。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账外经营往往是企业为了逃避缴纳税款而采用的手段,通过不记录或者少记录收入,从而减少应纳税额。如果企业的账外经营行为符合上述逃税罪的构成要件,那么就会被认定为犯罪。比如,某企业通过账外经营隐瞒了大量的销售收入,使得少缴纳的税款达到了应纳税额的一定比例,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是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企业进行账外经营时,为了掩盖其违法行为,可能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相关的会计凭证、账簿等资料。当这种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时,就构成了此罪。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是指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巨大、多次实施该行为等情况。 不过,并非所有的账外经营行为都会构成犯罪。如果账外经营的规模较小,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犯罪标准,可能不会被认定为犯罪,但仍然会面临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账外经营存在构成犯罪的可能性,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企业和个人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避免因违法违规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