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什么字样?
我打算和朋友一起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对企业名称的标注不太清楚。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该标明什么样的字样呢?不然怕名称不符合规定,影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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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这是为了让交易相对人能够清楚地了解企业的类型和合伙人的责任形式,保障交易安全。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这里的“有限合伙”字样是一个关键标识,它反映了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性质。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这种责任形式的差异是有限合伙企业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形式的重要特征。标明“有限合伙”字样,能够使与该企业进行交易的第三方在进行商业决策时,充分考虑到企业合伙人的责任承担方式,从而做出合理的判断。如果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按照规定标明“有限合伙”字样,根据法律规定,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可能会被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所以,在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时,务必在名称中准确标明“有限合伙”字样,以确保企业的设立和运营符合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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