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以什么为准?


商品房交付的标准是一个关乎购房者和开发商双方权益的重要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商品房交付有其明确的规定和判断依据。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这意味着,商品房要交付,必须先通过竣工验收,这是一个法定的前提条件。竣工验收涉及到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包括建筑结构安全、消防设施、水电线路等各个方面。如果房子没有通过验收,即便开发商把钥匙给了购房者,这种交付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 其次,除了竣工验收合格,还需要满足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购房者和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通常会对房屋交付的条件和标准进行详细约定。这些约定可能包括房屋的装修标准、配套设施的完善程度等。比如,合同可能约定小区的绿化要达到一定的比例,或者小区的停车位要按照一定的标准配备。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房屋,购房者同样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关于交付的形式,一般来说,交钥匙是一种常见的交付标志,但这并不意味着交了钥匙就一定完成了合法的交付。只有在满足上述法定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交钥匙才可以视为交付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不符合交付条件的情况,即使交了钥匙,购房者仍然可以要求开发商解决问题,直到达到交付标准为止。 商品房交付不是简单的交钥匙行为,而是要同时满足法定的竣工验收合格条件以及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购房者在面对房屋交付时,要仔细审查相关文件和实际情况,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遇到开发商不符合交付标准就要求交付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