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舍不得两个孩子但又养不起该怎么办?
当面临想离婚舍不得孩子却又养不起的情况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首先,在法律上,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诉讼离婚则是指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确定抚养权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子女的意愿等因素。如果您养不起两个孩子,可以和对方协商,看能否由对方直接抚养一个或两个孩子,您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 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此外,如果您担心对方抚养孩子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您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同时,即使孩子由对方直接抚养,您也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对方有协助的义务。总之,在处理离婚和子女抚养问题时,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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