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超过一年该怎么办?
我之前受了工伤,当时没太在意,也没去申请认定。现在才发现问题有点严重,可距离受伤已经超过一年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还能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和保障,心里很着急,想了解下具体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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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工伤超过一年时,需要分情况来看如何处理。 首先要明白工伤认定申请是有时间限制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正常情况下超过一年未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不会受理的。 不过也并非完全没有解决办法。若存在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等情形耽误了申请时间,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这种情况下可以尝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争取他们受理申请。 另外,如果不能通过工伤认定途径解决,还可以考虑通过民事侵权赔偿的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向造成伤害的责任方主张赔偿。比如在工作中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受伤,就可以要求该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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