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受害方需要做什么?


当遭遇车祸成为受害方时,有一系列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确保自身安全。在车祸发生后,第一时间查看自己和周围人员的身体状况。如果有人受伤,不管伤势轻重,都要立刻拨打120急救电话。在等待急救人员的过程中,可以对伤者进行一些简单的急救处理,比如止血、固定骨折部位等,但要注意避免不当操作加重伤者的伤势。同时,要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如果车辆还可以移动,应将其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在车辆后方适当距离处放置警示标志,如三角警示牌,以提醒其他车辆注意避让。 其次,及时报警。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向警方准确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情况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信息。警方会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拍照、绘制现场图等工作,这些都是确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在等待警方的过程中,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要随意挪动车辆和现场物品,以免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 再者,积极收集证据。这对于后续的索赔非常关键。可以用手机拍摄事故现场的照片和视频,包括车辆的受损情况、事故现场的位置、刹车痕迹、交通标志和标线等。同时,记录下对方车辆的车牌号、车型、颜色以及对方驾驶员的姓名、联系方式、驾驶证号、行驶证号等信息。如果有事故现场的目击证人,要获取他们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调查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 然后,配合医院治疗。到医院后,要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如实告知医生自己的受伤情况和症状。严格按照医生的嘱咐进行检查、治疗和休息,不要擅自离开医院或放弃治疗,以免影响治疗效果和后续的索赔。同时,要妥善保管好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相关医疗资料,这些都是索赔的重要凭证。 最后,进行索赔。在治疗结束后,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和自己的损失情况,可以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赔偿协议,由保险公司按照协议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索赔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费用发票、误工证明、护理费用发票、伤残鉴定报告等,以证明自己的损失和索赔的合理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