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公务员到期后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聘任制公务员,和单位签的聘任合同马上就要到期了,不太清楚之后会怎么处理。是会自动续约,还是要重新签合同?要是单位不打算续约,我又该怎么办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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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与所聘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任合同来任用的公务员。当聘任制公务员的聘任合同到期时,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续约。如果机关和公务员双方都愿意继续合作,那么可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续签聘任合同。这就好比两个人合作做生意,合同到期了,双方都觉得合作得不错,就可以再接着签一个新的合作协议。依据《公务员法》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所以,续签合同也需要遵循这个原则,重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是不再续约。要是机关或公务员其中一方不想再继续聘任关系,聘任合同到期后就自然终止。比如机关因为工作调整,不再需要这个岗位,或者公务员有了更好的发展机会,想要离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机关单方面决定不续约,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务员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公务员法》规定,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仲裁。所以如果公务员对不续约的决定或者补偿等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如果聘任合同中有关于到期处理的特殊约定,那么双方也应当按照约定来执行。这就要求公务员在签订聘任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到期后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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