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钱不还法院判决后不执行该怎么办?

我之前借给别人一笔钱,对方一直不还,我起诉到法院后胜诉了,可对方还是不还钱。我现在不知道该采取什么措施让他还钱,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执行的情况下,我有哪些办法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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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欠钱不还,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执行的情况,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 此外,法院还可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运送到有关场所加以扣留,不准被执行人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执行措施;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以公开、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该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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