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无能力抚养孩子离婚后怎么办?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可我俩经济状况都不好,实在没能力抚养孩子,不知道这种情况下离婚后孩子该怎么安置,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做才能妥善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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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无能力抚养孩子且离婚的情况下,这是一个复杂且需谨慎处理的问题,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处理方式及相关法律依据。首先,父母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即便父母双方离婚且经济困难,抚养孩子的责任依然存在。如果双方确实都暂时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可考虑以下途径。一是可以与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协商。根据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所以若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他们可以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二是寻求社会救助。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社区等相关机构反映情况,申请社会救助和福利支持。民政部门可能会提供一些临时性的生活救助、教育补贴等,以帮助孩子维持基本生活和完成学业。三是如果通过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在极端情况下,可能会考虑将孩子送养。但送养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收养的规定进行。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需要强调的是,送养是最后的选择,且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总之,在处理双方无能力抚养孩子离婚后的问题时,要以孩子的 利益为出发点,积极寻求合法合理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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