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强制执行期限该怎么办?
我之前有个官司胜诉了,当时没太在意强制执行的事儿,现在发现已经过了强制执行期限。我心里很着急,不知道还有没有办法能让对方履行判决,拿回我应得的钱。想问问大家,过了这个期限还能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展开


当遇到过了强制执行期限的情况,首先我们要了解强制执行期限这个概念。强制执行期限指的是法律规定的,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时间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如果真的过了强制执行期限,并不意味着完全失去了权利救济途径。虽然法院可能会以超过申请执行时效为由不予受理执行申请,但这并不影响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比如可以尝试和对方友好协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争取让对方主动履行义务。也许对方本身有履行意愿,只是之前没有被及时催问。 要是协商不成,也可以看看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像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执行;或者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这些情况都可能会使时效中断,重新计算。如果有这些情形,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说明情况,尝试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另外,即使超过强制执行期限,债权本身依然存在。如果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仍然可以通过其他合法手段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比如通过向法院提起新的诉讼等方式,但这种方式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可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