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医疗事故后该怎么办?

我在医院看病时遭遇了医疗事故,身体受到了伤害,心里很着急也很迷茫。我不清楚接下来该采取什么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是直接找医院理论,还是要收集什么证据,也不知道具体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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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医疗事故时,以下是一系列可以采取的步骤和相关的法律依据及解释。 首先,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因为如果患者不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损害进一步加重,对于扩大的损失部分,医疗机构可能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比如在医疗事故发生后,患者要听从医护人员合理的后续治疗安排,配合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康复措施。 接着,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病历资料是关键证据之一,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此外,实物证据也不可忽视,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然后,可以和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解决。医患双方可以就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自愿进行协商解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调解。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最后,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患者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医疗事故的存在以及医疗机构的过错和自己所遭受的损失。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公正的判决。 总之,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要冷静应对,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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