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行驶撞车了怎么办?


当遇到正常行驶撞车的情况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确保安全。事故发生后,首要任务是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如果车辆还可以移动,应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带,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适当距离(一般在城市道路50米至100米,高速公路150米以外)放置三角警示牌,避免发生二次事故。这是为了提醒其他车辆注意避让,减少后续危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接着,查看人员伤亡情况。仔细检查事故涉及的人员是否有受伤情况。若有人员受伤,不管伤势轻重,都要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专业医疗救援。因为及时的救治对于伤者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同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特定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之后,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准确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情况等信息。同时,尽快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向其报案说明事故经过。报警是为了让交警来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保险公司介入则是为后续的理赔做准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然后,保护现场并配合调查。在交警到来之前,尽量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要随意移动车辆和相关物品,以便交警准确勘查现场,判断事故责任。如果有条件,可以用手机等设备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记录车辆的位置、碰撞部位、刹车痕迹等情况。配合交警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提供相关信息。 最后,进行理赔。等待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根据责任划分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事宜。如果双方对责任认定无异议,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若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总之,正常行驶撞车后,要冷静应对,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