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统筹限额用完后该怎么办?
我去医院门诊看病,用了一段时间后发现门诊统筹限额用完了,之后看病费用该怎么处理呢?是全部自己承担,还是有其他办法?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想了解一下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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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是指基本医疗保险中,把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的一种制度,它设定一定的报销范围和限额,在限额内按规定比例报销费用。 当门诊统筹限额用完后,后续门诊费用的处理方式要根据当地医保政策来定。一般来说,常见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其一,个人自付。在门诊统筹限额用完后,超出部分的费用就需要由参保人自己承担了。这就好比你有一个“门诊报销钱包”,里面的钱用完了,之后看病就得自己掏钱付账。例如,某地区门诊统筹年度限额为 2000 元,参保人李某在这一年里看门诊累计报销达到 2000 元后,限额用完,之后再看门诊产生的费用就都要自己支付。 其二,启用其他保障。有些地方除了门诊统筹,还有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其他保障。当门诊统筹限额用完后,如果符合其他保障的报销条件,可以通过这些保障继续报销。比如补充医疗保险,它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符合条件的费用还能在补充医保里再次报销一部分。 其三,家庭共济。部分地区实行了医保家庭共济政策,即参保人可以使用家庭成员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来支付自己的门诊费用。当自己的门诊统筹限额用完后,若家庭成员医保个人账户有余额,就可以申请使用。以某地为例,参保人张某门诊统筹限额用完后,他可以通过绑定其配偶的医保个人账户,使用配偶账户里的钱来支付后续门诊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各地医保部门会根据此法律制定具体的门诊统筹政策,所以具体处理办法应以当地规定为准。你可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者拨打医保服务热线 12333 了解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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