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谅解后判了实刑该怎么办?


当在轻伤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但法院依然判处了实刑,这可能会让当事人感到困惑和无助。不过,法律也赋予了当事人相应的救济途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轻伤”和“谅解”在法律中的含义。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在司法实践中,轻伤案件一般属于可公诉也可自诉的案件。而谅解则是指被害人或其家属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示原谅,通常会出具谅解书。谅解书在量刑时是一个重要的酌定从轻情节,但并不是说有了谅解书就一定会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期限为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上诉是被告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通过上诉,上级法院会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审查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诉讼程序等方面是否存在错误。 如果上诉期限已过,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仍然认为判决存在错误,可以通过申诉的方式来寻求救济。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申诉不受时间限制,但需要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或者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等情形。 此外,在服刑过程中,当事人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还可以依法获得减刑、假释的机会。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总之,即使在轻伤谅解后被判处了实刑,当事人也不要灰心丧气,要积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他人的伤害,要真诚悔悟,争取在服刑期间改过自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