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被驳回后该怎么办手续?
当注册商标被驳回时,申请人可以采取申请复审这一重要的法律救济途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手续和规定。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商标复审的概念。商标复审是指商标申请人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重新审查的请求,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商标申请进行再次审查并作出裁定。这为申请人提供了一个再次争取商标注册成功的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具体的手续办理步骤如下:第一步,申请人要在收到驳回通知的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等申请文件。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复审的理由和事实依据。同时,还需要附上商标局的驳回通知书原件、商标图样、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第二步,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看申请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如果不符合要求,会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第三步,经过形式审查合格后,商标评审 委员会会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会综合考虑商标的显著性、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等因素。第四步,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复审决定。如果复审成功,商标将进入初步审定公告阶段;如果复审仍然被驳回,申请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在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总之,注册商标被驳回后,申请人应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复审手续,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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