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使留置权之前需要怎么做?

我手里有一批客户委托加工的货物,因为客户一直没付加工费,我打算行使留置权。但不太清楚在行使留置权之前要做些什么,比如需不需要通知客户,要做哪些准备工作,有没有时间限制之类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留置权行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在行使留置权之前,有一系列需要遵循的步骤和条件。首先,要明确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这里的合法占有很关键,必须是基于合法的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比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如果是通过非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是不能行使留置权的。 其次,要给予债务人一定的履行期限。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这意味着,在留置财产后,不能马上就处置该财产,而是要给债务人一个合理的时间来履行债务。 再者,要通知债务人。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通知是行使留置权的必要程序,但从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出发,通知债务人留置财产的情况以及给予其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比较妥当的做法。通知可以让债务人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另外,在留置期间,留置权人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一条规定,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要求留置权人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留置财产的安全和完好。 最后,要注意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与债务的金额相当。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条规定,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如果留置财产的价值明显超过债务金额,可能会给债务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也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总之,在行使留置权之前,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有效的保障,同时也要避免给债务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