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故意伤害案不服该怎么办?

我涉及一起故意伤害案,法院的判决结果我觉得不太合理,感觉没有充分考虑实际情况。我心里很憋屈,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合法途径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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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伤害上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故意伤害案中,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是有相应的法律途径可以采取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不同主体不服判决时的处理方式。对于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如果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这里所说的上诉,简单来讲,就是觉得一审法院判得不对,向上一级法院申请重新审理。上诉是有期限限制的,依据该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其次,如果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也就是说,被害人没有直接上诉的权利,但可以通过申请检察院抗诉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另外,如果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是一种审判监督程序,当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等情形时,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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