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面积与买房合同约定不一致该怎么办?


在商品房交易中,当商品房面积与买房合同约定不一致时,这是许多购房者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第一种情况,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这意味着在这个误差范围内,购房者不能因为面积差异而要求解除合同,而是要按照合同价格多退少补。例如,合同约定房屋面积为100平方米,每平方米1万元,总价100万元。实际交付面积为102平方米,面积误差比为2%,那么购房者需要按照合同价格再支付2万元;如果实际交付面积为98平方米,开发商则要退还购房者2万元。 第二种情况,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当面积误差过大时,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和相应的利息。如果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比如,合同约定面积100平方米,实际面积105平方米,面积误差比为5%。购房者只需补足3平方米的房价款,超出3%部分的2平方米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若实际面积为95平方米,开发商要返还3平方米的房价款及利息,超出3%部分的2平方米房价款则需双倍返还给购房者。 除了上述法律规定的处理方式外,购房者在遇到商品房面积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况时,还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房屋测绘报告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在后续的协商或法律程序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