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几年后还想离婚该怎么办?


当分居几年后仍想离婚,在我国主要有两种途径可供选择,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两种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关键问题协商一致后,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有一个重要的冷静期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过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不过要注意,这里的分居需要满足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且分居必须是连续的,同时已满两年。在诉讼离婚过程中,人民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才会准予离婚。在收集证据方面,比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都可以作为分居的证据。如果能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对于法院判决离婚会比较有利。 总之,分居几年后想离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离婚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