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拆迁补偿低,不想签协议该怎么办?
我家有个养殖场,最近面临拆迁,可给的补偿特别低,根本不够重新建个养殖场和弥补损失的。我不想签这个补偿协议,但又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担心不签会有不好的后果,所以想问问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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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临养殖场拆迁补偿过低,不想签订补偿协议时,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明确补偿的构成和计算方式。养殖场拆迁补偿通常包含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土地补偿是对养殖场使用土地的价值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涵盖了养殖棚舍、养殖设备等的价值;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则是对因拆迁导致养殖场无法正常经营所造成损失的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若认为补偿过低,可先与拆迁方进行协商沟通。在协商时,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养殖场的实际价值和因拆迁造成的损失,比如养殖场的建设成本、养殖规模、经营效益等相关资料。通过理性的沟通,争取合理的补偿。 若协商无果,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行政复议时,要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说明对补偿决定不服的理由和依据。 还可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拆迁公告、补偿方案、养殖场的照片、视频、财务报表等。这些证据将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到关键作用。同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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