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前清偿到期债务该怎么办?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在破产前公司清偿了几笔到期债务,现在有人说这样做可能有问题。我想知道破产前清偿到期债务该怎么处理,这样做会不会对破产程序有影响,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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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破产前清偿到期债务该如何处理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破产,简单来说,就是当企业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通过法定程序来清理债务、分配资产的一种法律制度。而清偿到期债务,就是在债务到期时,按照约定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这里的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指的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已经出现了破产原因,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这种清偿行为可能会被撤销。一旦被撤销,已经清偿的财产就要返还给破产企业,纳入破产财产进行统一分配。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所有债权人能够公平受偿,避免个别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获得不当的优先清偿。 不过,如果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比如清偿该债务避免了高额的违约金或者滞纳金,从而减少了债务人的损失,这种情况下的清偿可能不会被撤销。 如果企业在破产前清偿到期债务的行为没有违反上述法律规定,那么该清偿行为就是有效的。债权人合法获得清偿款项,无需返还。而对于企业来说,正常的债务清偿也是其应尽的义务。 所以,当企业面临破产前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时,需要仔细判断清偿行为是否发生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以及企业当时是否已经具备破产原因。如果存在可能被撤销的情形,管理人会根据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对于企业相关人员来说,要积极配合破产程序,如实提供有关债务清偿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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