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部分驳回该怎么办?


当商标被部分驳回时,我们需要先弄清楚什么是商标部分驳回。商标部分驳回是指商标局在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时,认为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申请不符合规定,从而驳回该部分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注册申请,而对其余部分商品或服务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遇到商标被部分驳回的情况时,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首先,可以选择放弃复审。如果被驳回的部分商品或服务对申请人来说并不是特别重要,或者申请人认为没有必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去争取,那么可以选择放弃对这部分的复审申请,直接接受商标局的决定,仅保留初步审定的部分。 其次,进行复审。如果申请人认为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不合理,希望争取被驳回部分的商标注册,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复审申请中,申请人需要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例如,如果商标局以商标近似为由驳回部分商品或服务的申请,申请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商标与他人商标不构成近似,或者证明自己的商标具有独特的显著性等。 此外,还可以考虑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调整。在复审过程中,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被驳回部分的商品或服务进行适当的调整。比如,放弃一些不太重要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或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描述进行修改,使其更符合商标注册的要求。这样有可能提高复审成功的几率。 总之,商标被部分驳回后,申请人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同时,在整个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进行操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