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如何审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等综合分析后,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的一种法律文书。对其进行审查具有重要意义,它关系到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和后续的赔偿等问题。以下从多个方面为你介绍审查方法。 首先是形式审查。我们要查看责任认定书是否加盖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还要留意认定书上是否有两名以上交警的签名和日期。如果这些形式要素不完整,那么这份责任认定书在程序上可能存在问题。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其次是对认定事实的审查。要确认责任认定书中所描述的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基本情况、车辆情况等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可以通过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进行核实。如果发现认定书中的事实描述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那么责任认定的准确性就可能受到影响。 接着是对证据和检验鉴定结论的审查。交警在作出责任认定时会依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车辆技术检验报告等证据。我们要审查这些证据是否合法、真实、有效。对于涉及的检验鉴定结论,比如车辆的速度鉴定、刹车性能鉴定等,要查看鉴定机构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鉴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如果证据存在瑕疵或者检验鉴定结论不可靠,那么责任认定的依据就不充分。 然后是对责任划分依据和适用法律的审查。责任认定书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我们要审查交警所依据的法律条款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合理。例如,在某些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虽然有交通违法行为,但该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那么就不应该将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归咎于该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是划分交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 最后,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通过以上全面的审查方法,当事人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