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起交通事故为什么能获得两份赔偿?

我在下班路上遭遇了交通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我听说这种情况好像能获得两份赔偿,可我不太明白怎么回事。想了解一下具体是哪两份赔偿,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获得,是所有赔偿项目都能拿双份吗,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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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一起交通事故确实可以获得两份赔偿。这主要涉及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 当交通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时,如果满足工伤认定条件,伤者既可以向肇事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这就是所谓的“双份赔偿”。 从法律依据来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损害的属于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第12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恳求第三人担当赔偿责任。 所以,法律层面是支持这种双份赔偿的。 不过,并非所有赔偿项目都能重复获得两份赔偿。例如,对于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等,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已经给付,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通常不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而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赔偿项目,在工伤保险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中可以分别主张。 举个例子,小张在上班途中被汽车撞伤,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小张受伤住院治疗花费了一定费用,同时因伤无法工作产生了误工费等损失。这种情况下,小张既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若认定为工伤,还能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获得相应赔偿,不过像医疗费、误工费等项目,不能重复获得两份赔偿。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通俗讲就是确定职工受到的伤害是不是工伤。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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