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能同时主张吗


在我国,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同时主张的。 首先,要满足可以同时主张的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非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自己不承担主要责任,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此时就满足了同时主张的前提条件。 从法理上来说,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二者的法理基础、法律关系有原则上的不同,法律也没有禁止享受双重待遇。 不过在实际赔付中,有具体的处理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这意味着,除了医疗费不能重复获得外,其他符合条件的工伤保险待遇依然可以领取。比如,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了误工费赔偿,如果还符合工伤保险中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条件,依然可以领取这部分工伤保险待遇。 举例来说,小张在下班途中被一辆汽车撞伤,经交警认定,汽车司机负主要责任。小张受伤住院治疗,花费了一定的医疗费,同时因伤无法工作导致收入减少。小张既可以向汽车司机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如果被认定为工伤,除了医疗费不能重复主张外,还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构成伤残)、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获得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等权益,包含多种项目,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 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是指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赔偿责任:是基于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职工相应赔偿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