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工伤还能获得赔付吗

我之前遭遇了交通事故,最近刚处理完。在事故里我受了伤,而且当时是在下班路上,我不是主要责任方。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交通事故处理完了,我还能不能去申请工伤赔付啊,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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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很多情况下,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工伤是可以获得赔付的。这里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付。交通事故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后,由责任方对受害者进行的赔偿;而工伤赔付则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获得的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明确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如果符合这个条件,即使交通事故已经处理完毕,依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当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以依据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获得相应赔付。例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等。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赔偿项目可能存在重复。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可能采取补差的方式,即如果交通事故赔偿中已经获得了某些项目的赔偿,在工伤赔付时会相应扣除。但像工伤津贴等一些具有工伤特殊性的项目,通常是可以正常获得赔付的。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政策规定来确定最终的工伤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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