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伤残赔付后还能进行工伤赔付吗?

我朋友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导致身体伤残,已经获得了交通事故方面的伤残赔付。现在他单位说因为已经有交通事故赔付了,就不能再申请工伤赔付了。他心里很疑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再申请工伤赔付,具体的法律规定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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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伤残赔付后,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工伤赔付的。 首先,从法律关系上来说,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产生的。交通事故赔偿是基于侵权责任,由侵权人对受害者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而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关系,当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给予赔偿。这两种赔偿的责任主体和赔偿依据是不同的,所以原则上并不相互排斥。 其次,相关法律条文也支持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同时获得赔偿。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且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从而享受工伤赔偿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职工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那么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就无法获得工伤赔偿。另外,在实际的赔偿过程中,有些赔偿项目可能不会重复赔偿,比如医疗费等,因为这些费用是实际发生的损失,不会因为存在两种赔偿途径就获得双倍赔偿。但对于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其他项目,是可以分别获得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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