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短斤少两该怎么办?


当遇到拆迁安置房短斤少两的情况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明白这涉及到房屋面积误差的问题。房屋面积误差指的是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间存在差异。一般来说,在房屋买卖包括拆迁安置房的相关合同中,都会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有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在拆迁安置协议中已经约定了面积误差的处理办法,那么就按照协议来执行。比如协议约定误差在一定比例内,双方按照实际面积结算房价款;如果误差超过这个比例,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等。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所以,当发现拆迁安置房短斤少两时,第一步要仔细查看拆迁安置协议中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如果协议有规定,就按协议来办。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就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来处理。可以先和拆迁方进行协商,要求按照合理的方式解决面积误差问题,比如退还相应的房价款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拆迁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拆迁安置协议、房屋测量报告等,以便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