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做临时工出了工伤该怎么办?

我是个临时工,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想知道我有哪些权益,该找哪些部门,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能不能获得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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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工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做临时工出了工伤该怎么办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临时工”和“工伤”的概念。所谓临时工,是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和长期的雇佣关系。而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 当临时工遭遇工伤时,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及时救治。生命健康永远是第一位的,要尽快前往附近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避免伤情恶化。 接下来,需要确定劳动关系。虽然临时工可能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有很多,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然后就是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如果工伤认定成功,就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工伤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就是获得赔偿。赔偿项目和标准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用人单位为临时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赔偿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总之,临时工在工作中出了工伤不要惊慌,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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