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该怎么办?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合同里约定了管辖法院,但表述得模棱两可,现在因为合同的事儿起了纠纷,我都不知道该去哪个法院起诉。我就想弄清楚,在这种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到底该怎么确定管辖法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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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纠纷中,管辖法院的确定至关重要,它关系到当事人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简单来说,就是合同里虽然写了关于管辖法院的内容,但这个内容没办法清楚地让我们知道到底是哪个法院来管这个纠纷。比如合同里写了‘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管辖’,但‘当地’具体是哪里不清楚,这就属于约定不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在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原告可以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被告住所地很好理解,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经常居住的地方和户籍所在地不一样,经常居住地就视为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相对复杂一些。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合同约定了履行地点,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此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时,当事人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以保障自己能够在合适的法院进行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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