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该怎么办?
我家房子遇到征收,征收方一直给我施压,还威胁我,如果不签征收补偿协议就会让我以后日子不好过。我实在没办法就签了协议,但我觉得补偿根本不合理。我想知道,像我这种被迫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该怎么处理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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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会出现被征收人被迫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情况。那么,面对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白被迫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是可以寻求法律救济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意味着,如果你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你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你需要收集被迫签订协议的相关证据。证据是维护权益的关键。例如,征收方威胁你的录音、录像,现场有见证人的,可以让见证人提供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你签订协议时并非出于自愿,是受到了胁迫。 然后,你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撤销权。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所以,一旦确定自己是被迫签订协议,要及时采取行动。 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征收补偿协议。在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提供你收集到的证据,证明你签订协议时受到了胁迫。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若协议被撤销,那么该协议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征收方需要重新与你协商合理的征收补偿事宜。如果征收方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你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如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来争取合理的补偿。 总之,被迫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不要慌张,要及时收集证据,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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