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方不交医药费该怎么办?
我之前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方是责任方。现在我在医院治疗,已经花了不少钱了,可责任方就是不交医药费。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有什么办法能让责任方交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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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交通事故责任方不交医药费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首先,要明白交通事故责任方有承担受害者合理医疗费用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如果责任方不交医药费,我们可以先尝试与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我们可以向责任方说明法律规定其有支付医药费的义务,同时也可以联系责任方的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医药费。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 若协商不成,我们可以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反映情况。交警部门可以协助我们进行调解,促使责任方支付医药费。此外,我们还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受害人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如果以上方法都行不通,我们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我们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以证明我们的损失和责任方的过错。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要求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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