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者不垫付医药费该怎么办?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对方是肇事者,但他一直不肯垫付医药费。我自己经济条件也不太好,实在负担不起后续的治疗费用。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办法能让肇事者垫付医药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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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交通肇事者不垫付医药费时,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白在交通事故中,肇事者有责任对受害者的人身伤害进行赔偿,其中就包括医疗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如果肇事车辆有保险,您可以联系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有义务在其承保范围内对受害者的损失进行赔偿。您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目前为1.8万元)内先行垫付医药费。您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申请垫付。 若保险公司也未能及时垫付,而您自身经济困难无法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您还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助基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您的资金压力,用于支付紧急的医疗费用。不过,申请救助基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此外,您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已产生的医药费以及后续可能产生的治疗费用等。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病历等,以证明您的损失和肇事者的责任。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判决生效后,如果肇事者仍不履行赔偿义务,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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