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写好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当离婚协议写好的抚养费对方却不给时,首先要明白抚养费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法定抚养义务的体现。简单来说,就是父母有责任为孩子的生活、教育等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 从法律角度看,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属于书面合同,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权益。第一步,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毕竟曾经是夫妻关系,通过友好的沟通,让对方明白支付抚养费是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许对方会因认识到错误而支付。 若协商不成,第二步就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比如可以找双方都信任的长辈、朋友从中斡旋,或者到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对双方进行调解,促使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要是调解也没有效果,第三步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告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要求被告按照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离婚协议、孩子的出生证明等证据,以证明双方的约定和孩子的抚养事实。一旦法院判决生效,如果对方仍然拒不支付抚养费,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措施,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总之,当遇到离婚协议写好的抚养费不给的情况时,要冷静应对,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