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对方不赔钱该怎么办?


当遇到故意伤害罪中对方不赔钱的情况时,有多种合法途径可以尝试解决。 首先,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解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就是说,作为受害者,你可以在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时,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因伤害行为导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物质损失。 其次,如果没有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通过民事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最后,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以此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